余某某作为一名普通的供货商,在2019年时,三被告石某某、遵义市某机电有限公司、谢XX因公司经营需要,向他采购玻璃、门框等材料。余某某按约供货并开具了发票,然而三被告却长期拖欠货款。2020年XX月XX日,经结算被告谢XX出具了198000元的欠条,之后三被告仅支付了23000元,剩余175000元经余某某多次催要,三被告仍拒不支付。无奈之下,余某某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他委托了贵州尹泽律师事务所的李光伟律师团队担任诉讼代理人,主张三被告支付拖欠货款175000元、逾期付款损失16585.33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李光伟律师自2014年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他所在的贵州尹泽律师事务所,是他于2021年回遵合伙创办的,他现为该所合伙人、主任。同时,他还担任着第六届省律协民事专委委员、第七届省律协惩戒委员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等重要职务,自2015年起担任遵义仲裁委仲裁员,2021年起担任贵阳仲裁委仲裁员,还是遵义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拥有全过程工程法律风险管理师、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师等专业能力证书。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尤其在合同类纠纷和公司类纠纷案件方面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接受委托后,李光伟律师团队迅速展开工作。他们全面梳理了交易往来的证据,结合案涉公司为自然人独资企业、被告间的夫妻关系,精准认定三被告均为案涉债务的责任主体,为后续的诉讼主张奠定了核心基础。在庭审准备阶段,律师团队多次开会讨论案情,对每一个细节都进行了深入分析。他们详细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为案件的胜诉寻找有力的法律依据。
庭审中,被告对欠款金额无异议,但以无支付能力抗辩,被告谢XX辩称仅为对账行为,不应承担付款责任。面对被告的抗辩,李光伟律师团队早有准备。他们向法院提交了欠条、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企业信息等关键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充分证明了买卖关系、欠款事实及各被告的责任关联,有力地反驳了被告的抗辩理由,让法院对案件事实形成了清晰的认定。
在主张权益方面,律师紧扣法律规定,精准主张货款本金及符合法律标准的逾期付款损失。他们还合理申请了诉讼财产保全,保障了后续判决的执行可行性,同时积极把控诉讼流程,让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原告的维权成本。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原告方的全部核心主张,依据《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判决三被告连带支付原告货款175000元,并自2020年XX月X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LPR加计30%支付逾期付款损失至清偿之日止,同时判令三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案件取得了胜诉结果。
余某某对李光伟律师团队的专业服务非常满意,他评价道:律师专业负责,帮我解决了大难题。李光伟律师团队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高效的服务,成功为余某某追回了拖欠的货款及逾期损失,维护了他的合法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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