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婚约财产纠纷委托
2019年,黄亚青律师接到了当事人刘先生的委托。刘先生陷入了一场婚约财产纠纷当中,他与原告王女士通过网络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交往期间王女士多次向刘先生微信转账,还为其购买金戒指、金手镯等贵重金饰。分手后,王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这些转账款项和金饰均为彩礼,要求刘先生全额返还共计35918元财物以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
黄亚青律师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院,2009年便开始从事法律工作,现任职于湖南宜林律师事务所,还是该所的高级合伙人。接受委托后,他凭借自身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整理全部证据材料。在庭审中,他明确指出案涉转账及金饰并非彩礼,属于恋爱期间为增进感情的自愿赠与,并且强调原告王女士存在隐瞒个人年龄、家庭情况等过错,导致感情破裂的责任在原告。
最终,法院采纳了黄亚青律师的观点,认定1314元、520元等特殊寓意小额转账、用于治病及购买衣物的专项转账、圣诞节日金戒指,均属于恋爱日常情感赠与,无需返还;仅认定无明确用途的大额转账及以结婚为目的购置的金手镯属于婚约财产,刘先生仅需返还王女士婚约财产11200元及价值相应的金手镯,案件受理费也按责任比例分摊,由原告承担大部分费用,为刘先生大幅减轻了经济损失。
四年间的信任沉淀
在第一次委托结案后的四年时间里,黄亚青律师遵循着尽心履职的服务初心,偶尔会回访刘先生,了解他的生活状况。刘先生虽然没有新的法律纠纷,但对黄亚青律师的专业和负责印象深刻,在心里给这位律师打上了值得信赖的标签。他也会在自己的社交圈子里分享自己与黄亚青律师的合作经历,为律师推荐了一些潜在客户。
2023年民间借贷纠纷委托
2023年,刘先生再次遇到了法律难题,他的外甥以购车经营为由,与他签订共同投资协议书,约定刘先生出资,但无需参与经营、不承担任何风险,每月固定收取分红。之后外甥又向刘先生借款,借款期间,外甥仅支付了少量收益,长期拖欠剩余款项。刘先生多次催讨无果后,无奈之下决定再次委托黄亚青律师处理此事。
这次的案件与四年前的婚约财产纠纷有很大不同,关键难点在于案涉款项名义为投资款,极易被认定为投资关系,且双方约定利息过高,存在被法院大幅调整、本金及利息难以全额支持的诉讼风险,同时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黄亚青律师依旧迅速投入工作,他梳理全部案件材料,制定诉讼策略。庭审中,他穿透认定法律关系,明确案涉协议虽名为投资,但符合“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特征;精准核算利息,剔除超出法律上限的无效利息;依据被告出具的还款承诺书,全力主张维权费用由被告全额赔付。
再次胜诉与信任延续
最终,法院全面采信了黄亚青律师的核心代理观点,依法认定双方为民间借贷关系,支持了刘先生的核心诉求。被告需在限期内偿还借款本金及合法利息,后续利息按法定标准计算至清偿完毕,同时全额承担刘先生支出的律师费。仅驳回了超出法律保护上限的部分利息诉求,案件诉讼费用大部分由被告承担,最大限度维护了刘先生的经济权益。
后来刘先生对朋友说,遇到法律问题就找黄亚青律师,他能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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