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宋XX因对被告某房地产管理局为第三人孙XX办理的房屋登记(含颁证)事宜不满,一纸诉状将其告上中级人民法院。这让第三人孙XX陷入了巨大的困境,房屋权益面临着不确定性,一旦败诉,多年来的房产可能会面临变故。
在这关键时刻,孙XX委托了甘肃端方律师事务所的梁小龙律师和万XX律师作为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梁小龙律师执业13年,自2013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后,便投身律师行业,先后在乡镇政府、公安交警部门及税务机关任职的他,积累了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他长期深耕法律实务领域,承办行政、刑事、民商事等各类案件逾1000件,尤其擅长行政诉讼领域。
案件受理后,梁小龙律师快速介入。他的第一步就是全面梳理房屋登记相关事实、关联民事纠纷及行政诉讼要点。他仔细查阅每一份与房屋登记有关的文件,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精准分析房屋登记行为的合法性以及案件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与行政诉讼的关联,制定出了针对性的应诉策略。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因涉及买卖、共有、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且第三人就房屋买卖关系对原告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依法裁定本案中止诉讼。梁小龙律师并没有因此而松懈,他及时跟进案件进展,时刻关注关联民事诉讼的动态,协助第三人配合相关审理工作。他与法院保持密切沟通,确保案件的每一个环节都能顺利推进。
当原告申请恢复诉讼,法院审查后裁定恢复审理时,庭审成为了关键的战场。梁小龙律师与其他代理人共同出庭应诉,在庭审中,他逻辑清晰、重点突出地发表代理意见。他充分论证第三人对案涉房屋的合法权益,从法律条文到实际案例,从房屋的来源到登记的程序,一一进行阐述,有力反驳了原告的不当主张,向法院清晰传递了第三人的应诉观点。
最终,在判决书送达前,原告以其与第三人房屋所有权纠纷一案存在错误、已申请再审为由,申请撤回本案起诉。法院审查后认为原告撤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亦未损害国家、公共及他人利益,裁定准许撤诉。至此,本案终结,第三人的房屋相关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梁小龙律师始终秉持“抱朴守道,为而不争”的执业理念,用心对待每一起案件、每一位委托人,以专业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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