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被告四川XX公司及相关方签订了《xx县绒xx村xx产业项目协议书》,约定被告公司应于20XX年X月XX日前向我支付项目进度款余款600,000元,用于支付材料款和民工工资。然而,由于被告公司账户冻结,款项一直未支付。我多次催讨,对方却始终没有回应。我心急如焚,不知道该怎么办,咨询了一些人,但他们的说法让我更加没底,我一度陷入了深深的无助和担忧之中。
后来,经朋友介绍,我找到了重庆海力(拉萨)律师事务所的肖康律师。了解到肖康律师执业证号为1540110772771,服务地区是西藏-拉萨,联系地址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天峰集团天峰中心5栋2楼。他毕业于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是法学学士。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民商事、劳动争议领域,尤其是公司股权纠纷领域有丰富的经验,还是重庆海力(拉萨)律师事务所网络团队负责人。这些信息让我看到了希望,感觉找到了专业靠谱的人。
委托肖康律师后,他第一时间赶赴xx县绒xx村。在20XX年X月X日,他实地调查案涉项目现场,收集项目初验合格证明、施工记录、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等关键证据。我看到他在现场仔细地查看每一处细节,和当地的工人认真交流,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线索。这个动作让案件事实逐渐清晰,为后续的诉讼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之后,肖康律师准确把握案件突破口,将诉讼请求分为两部分。一方面依据协议书主张工程款本金及资金占用损失;另一方面依据新《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主张股东蔡X在认缴但未实缴的50万元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他在办公室里,花费了大量的时间研究法律条文和案例,为诉讼做好充分的准备。
案件审理过程中,二被告经法院公告送达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肖康律师向法庭提交了《xx县绒xx村xx产业项目协议书》、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项目现场照片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我在法庭上看到他自信地陈述案件事实,有条不紊地出示证据,那种专业和沉稳让我十分安心。
最终,xx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被告四川xxx公司未按约定支付款项构成违约,应承担继续付款及赔偿资金占用利息损失的违约责任。判决被告四川XX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我支付600,000元劳务费及资金占用损失。虽然关于股东蔡X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诉请被驳回,但这个结果对我来说已经非常重要了,它意味着我能拿到应得的工程款,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也让我对法律的公正有了更深的认识。肖康律师的专业和努力让我在困境中看到了希望,非常感谢他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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