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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微之处见真章,罗晖智律师的刑事辩护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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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2 · 139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罗晖智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6年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广西正立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504202010203085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607744395
代表案例:14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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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沓卷宗在罗晖智律师手中被反复翻阅,每一页都承载着当事人的命运。在多起刑事案件中,他从微小的证据细节、情节认定入手,为当事人争取着最大的权益,无论是未成年人盗窃案、强奸(未遂)案,还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故意伤害案,他都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细微之处见真章,罗晖智律师的刑事辩护之路

罗晖智律师坐在办公桌前,手中的笔在一份未成年人盗窃电缆案的卷宗上轻轻划过。这起案件中,李X案发时还是未成年人,2022年4月,他伙同他人在梧州某安置小区内,用液压钳等工具窃取了小区的铝芯电缆及30米XX芯电缆,销赃获利463元。经鉴定,被盗XX芯电缆价值14976元,属盗窃数额较大。案发后,李X被抓获归案,如实供述了罪行,其家属也代为全额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书面谅解,李X还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然而,一审法院认定李X构成盗窃罪,系主犯,虽考量了未成年人、坦白、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但以破坏性手段盗窃为由酌情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罗晖智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阅卷。他仔细地看着每一份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多次会见上诉人李X时,他认真核实案件事实与证据细节。针对一审认定的主犯地位、破坏性盗窃从重情节及量刑过重这三大核心争议,罗晖智律师从证据与法律层面深入分析。他发现当事人并非起意者,也未主导犯罪,剪断电缆属于盗窃必要手段,不应额外从重处罚。庭审中,罗晖智律师围绕未成年人身份、坦白、全额赔偿并取得谅解、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情节充分质证、据理力争,全力为李X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他的严谨、专业和高效,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未成年人李X的合法权益。最终,虽然一审判决已出,但律师的有效辩护推动法院充分考量了未成年人从宽、坦白、赔偿谅解等情节,量刑已处于法定幅度内较轻水平,降低了案件对未成年人的不利影响。

2025年7月18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陈XX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未成年女性被害人陆某某,行至梧州市万秀区高XX某偏僻路口附近路边时,对被害人实施了抚摸、亲吻X部、触摸阴部等行为,并将被害人按压在地、脱下其裤子,欲进一步实施奸淫行为,因被害人激烈反抗而未能得逞。当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陈XX于2025年7月1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日被逮捕公诉机关以强奸罪(未遂)向人民法提起公诉,指控陈XX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构成强奸罪。

罗晖智律师接受委托后,全程跟进本案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各阶段。他多次会见当事人核实案情,那一个个夜晚,他在办公室里细致阅卷,梳理证据争议。他围绕不构成强奸罪、应定强制猥亵罪展开核心辩护。庭审中,他重点质证证据链瑕疵、论证主观故意存疑。一审判决后,他协助陈XX提起上诉,二审坚持定性与量刑辩护意见,全程依法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与合法权益。最终,被告人被控强奸罪(未遂),一审获刑三年六个月,在公诉机关建议区间内偏轻;二审维持原判。虽未改判,但在性侵未成年人从重处罚背景下,当事人获得了相对轻缓量刑,权益得到了保障。

在涉案555万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当事人是一名95后无业人员,系团伙核心对接者。2024年1011月期间,7次参与接收、转移被害人被诈骗现金,涉案金额高达555万元,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起诉,指控其属情节严重

罗晖智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那严肃的表情,透露出他对案件的重视。他查阅全部案卷材料,梳理案件核心事实与证据链。他聚焦当事人认罪认罚、无前科劣迹、主动配合调查、愿意全额退赃及缴纳罚金等法定从宽情节。庭审中,他精准提交辩护意见,紧扣案件性质、涉案地位、认罪态度等关键要点,为当事人争取从宽处罚。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综合其认罪认罚及退赃意愿等情节,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量刑在公诉建议区间内并偏轻,实现了有效辩护。

2024年4月4日,被告人陈XX与同村人员因广西藤县新庆镇龙山XX咀坪一处坟山权属争议,与被害人陈XX一方发生争执并引发肢体冲突。冲突过程中,陈XX持铁铲击打被害人背部,致其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经藤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被害人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2024年5月30日,陈XX主动到藤县公安局新庆派出所投案,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取保候审,同年12月25日被执行逮捕,羁押于藤县看守所。藤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藤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陈XX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构成故意伤害罪。

罗晖智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阶段介入辩护。他重点审查立案程序伤情鉴定合法性及因果关系,多次会见被告人核实细节、固定自首情节。庭审中,他围绕自首初犯偶犯、民间纠纷引发等核心从轻情节充分抗辩,同时提出程序与鉴定方面的专业质疑,全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法院采纳了核心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构成自首,综合考量案件性质、社会危害及持凶器伤人情节,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在法定量刑区间内实现了从轻处罚,有效缩短了刑期。

罗晖智律师现任广西正立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法学专业。他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与高度的责任心,成为行业内备受认可的专业律师。他始终秉持“正义正道正直,立公立德立信”的执业理念,注重细节,精准研判,以专业的法律策略和真诚的服务态度,为当事人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

罗晖智律师合上最后一份卷宗,靠在椅背上,眼神中透露出疲惫却又坚定。那些经他手的案件,每一个细节都还在脑海中盘旋。他知道,每一次辩护都是对正义的追求,他将继续在刑事辩护的道路上,用专业守护当事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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