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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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处理此问题,该地乡级行政单位亦属其应负责受理之机构。“宅基地”特指用于农村居民或个体自住需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占用及利用的,拥有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之所有权归属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关于迁户口必须持有宅基地证的说法其实是一个误解。 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申请户口迁移并不要求必须提供宅基地证。实际上,宅基地证并不是办理户口迁移的必备资料。即使没有宅基地证,只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也可以正常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因此,公众在办理户口迁移时,无需担心没有宅基地证会影响手续的办理。

关于迁户口必须持有宅基地证的说法其实是一个误解。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申请户口迁移并不要求必须提供宅基地证。实际上,宅基地证并不是办理户口迁移的必备资料。即使没有宅基地证,只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也可以正常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因此,公众在办理户口迁移时,无需担心没有宅基地证会影响手续的办理。

宅基地指农村用于私人建设的土地,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常见纠纷包括审批不规范、非法占地、争夺空闲地、私下交换、影响周边关系、擅自使用共用宅基地和界址不明等。这些纠纷应在乡级行政区划内妥善解决。

农村宅基地争议并不一定必须由乡镇政府处理,但乡级人民政府是管理此类事项的权威机构之一。宅基地是农户或个人用于住宅建设的基地,所有权属于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纠纷涉及多个方面,如违规审批、欺诈建房、争抢土地等。处理这些纠纷时,可以寻求乡镇政府的协助,但并非唯一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