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
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18年至2019年度特聘调解员、广东省刑事辩护律师库成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黄埔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第三届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广州市黄埔“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执业12年。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房产纠纷、民间借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等案件。 经典案例 马某某、梁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二审刑事判决书 招某、周某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二审刑事裁定书 被告人王某飞诈骗二审刑事判决书 广州市广播电视台、范萍人事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广州市泰索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杜某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胡某某、吕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广东某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湖北巨力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人民政府、陈燕妹乡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卢某1、卢某2法定继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曾某与陈某某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杜某某与杜某某婚姻家庭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社会职务: 广州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州市黄埔“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 广东省刑事辩护律师库成员 第三届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18年至2019年度特聘调解员 第一届广州黄埔区新阶层人士联谊会律师行业分会理事 广州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所获荣誉: 2016年至2018年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美业分会法律顾问 广州市中立社专家律师志愿者 “2018年度广州工会维护职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2014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维护社会稳定奖 2013年度法援优秀奖 社会活动 2018年第一期珠江“劳动法(黄埔站)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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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撤销的法定事由只有两个,一是受胁迫结婚的,二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隐瞒离婚前有孩子的事实不是法律规定的撤销婚姻的事由,不能撤销婚姻。如果想离婚,可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途径。

尽管妻子不能直接因丈夫的家庭暴力撤销婚姻,但她有权依据法律提起诉讼,寻求结束这段关系。两种可批准撤销婚姻的情况包括:婚前未告知重大疾病的事实,或因受恐吓结婚而感到被迫。丈夫的虐待行为虽非直接撤销理由,但可作为离婚请求的重要依据。

婚姻无效或撤销后,自始无法律效力,不论是否欺诈登记。当事人丧失夫妻权益和义务,子女权益按民法典规定。财产分割按共识执行,未共识则法院以善意方利益为据。无效婚姻期间,无辜方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婚姻无效或撤销后,自始无法律效力,不论是否欺诈登记。当事人丧失夫妻权益和义务,子女权益按民法典规定。财产分割按共识执行,未共识则法院以善意方利益为据。无效婚姻期间,无辜方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患有精神疾病的女方在怀孕期间,法律保障其婚姻自由权利。若需撤销婚姻,应通过法律手段合法解除。 男方在女方孕期不得直接起诉离婚,只有女方有权决定是否离婚。女方需先变更监护权,再由新任监护人代表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