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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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欲通过股权转让退股时,其股份将由新受让人持有。我国法律允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自由转让其股权。但转让给非股东需过半数股东同意,并需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等待30日回应。未回应视为默许,反对者需购买股权,否则视为同意。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若多名股东主张,需协商或按出资比例购买。若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则从其规定。

《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具体退出方式:一、股权转让。二、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三、解散公司。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议决议而解散公司;2、特殊情况下股东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解散公司。

股权转让、公司减资、请求公司回购、解散公司、破产清算退出是股东退出的五种途径。股权转让需股东过半数同意,外部受让者需经此程序,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减资是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来回购股东出资。股东可要求公司按合理价格回购其股份,但需符合公司法规定。解散公司包括章程规定、股东会决议和起诉关闭等情况,需清算小组负责清算。破产清算退出可由债权人、债务人或法定清算责任人员提起。

股权转让、公司减资、请求公司回购、解散公司、破产清算退出是股东退出的五种途径。股权转让需股东过半数同意,外部受让者需经此程序,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减资是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来回购股东出资。股东可要求公司按合理价格回购其股份,但需符合公司法规定。解散公司包括章程规定、股东会决议和起诉关闭等情况,需清算小组负责清算。破产清算退出可由债权人、债务人或法定清算责任人员提起。

中小股东退出公司可通过协商转让股权,若无法达成协议,可请求公司回购。向第三方转让需过半数股东同意,并需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若股东未回应,则视为默认同意。反对的股东需购买股权,否则视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