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攀远律师事务所
李洁冰,浙江攀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高级企业合规师、破产管理人、未成年人法律公益服务团成员。有着强烈的正义感和责任心,本着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办理案件,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效的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专业擅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劳动工伤、法律顾问等业务,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办理过多起民商事刑事案件,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多次得到当事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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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声明:危险驾驶罪一般不构成累犯。所谓累犯,指的是在犯了严重刑事犯罪后,服刑完毕或被赦免,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情况。然而,危险驾驶罪的刑罚通常是短期拘役和罚金,并非有期徒刑以上的长期刑罚,因此不符合累犯的定义。

累犯在法律上分为普通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类型。普通累犯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前后两罪都是故意犯罪,且都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及以上的刑罚;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被赦免后的五年内,又犯了新罪;前罪实施时,犯罪人已满18周岁。

累犯构成需满足:前、后罪皆为故意犯罪,且前罪须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期,后罪于前罪执行完毕或5年内犯。犯罪者需在成年后实施后罪。累犯会面临从重量刑,不得申请缓刑或假释,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累犯不减刑。

特设累犯的构成要件:1)前罪与后罪必须为特定刑事案件,如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涉黑团伙犯罪;2)前罪刑罚种类及轻重程度不受限制,可拘役、管制或单独立附加刑;3)无论前罪刑期执行完毕多久,再次触犯上述罪行即构成特设累犯。

特别累犯的形成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前后罪行须为特定类型犯罪;其次,对先前及新罪名的刑罚种类和程度无限制;最后,新罪行发生不受前罪刑期是否结束、是否获赦免等因素影响,且两次犯罪间隔时间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