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咨询该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不动产抵押合同效力纠纷的裁判原则主要包括限制民事行为人在监护人认可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有效、抵押合同协议变更必须经担保人同意,抵押物必须是抵押人合法所有,事后抵押或者非抵押人所有权标的物抵押无效等。

如果在抵押财产破产分配的原则会按照支付员工的工资、所欠税款以及债权等顺序偿还的。如果企业在破产后也是会将建筑物以及生产设备等物品进行拍卖抵押的,那么在破产后也是需要首先要将公司的债务以及公司员工的工资支付,否则也是不可以办理破产手续的。

第1、房子和他所在的地方是统一的。如果把房子交给了银行,也就意味着把这个房子所在的这块儿地也得给了银行,第2、要按法律要求的程序进行。既然想把房子抵给别的人或者是银行了,那么就代表这件事情是两个人都同意的。

现如今房屋抵押的状况,层出不穷,对于房屋抵押,我们需要遵循相应的原则,来实现房屋抵押本身所能够带来的价值。首先房屋抵押,原则之一:房地合一原则,也就是在进行房屋抵押的,同时也应一并抵押土地。房屋进行抵押的原则之二:依法登记原则。对房屋进行抵押的原则之三:有纪念意义的,文物,名胜古迹等,均不能设立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