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方诺律师事务所
次仁朗加律师,西藏方诺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毕业于中国海洋大学,法学本科,精通藏汉双语。从毕业到至今在西藏方诺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是一名专职律师。 主要从事民商事纠纷、劳务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
咨询该律师
关于拆迁安置房在五年内的购买限制之探讨依据并参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明文政策的指导精神,拆迁安置房一般总括划分为两大类别:其中一种主要源自于重大市政建设项目所涉及对居民长期住宅进行改造的专项配套商品房或由政府配售、价格适中偏下的普通商品房。

购买拆迁安置房时,需审慎对待。签署协议前要详尽审阅,确保各方身份明确,共同居住者须到场确认并指纹认证。 违约金设定应合理,结合市场考量。交房前建议房主提供担保。为保障双方利益,可找信誉良好的中介签订预约销售合同,待产权证办理完毕再过户,合同经公证处公证。

购买安置房,没有房产证,一般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要办理安置房过户,需先取得满五年居住权的房地产所有权证书,然后签订书面销售合同,规定支付方式等事项。通常买方先付三成首付,双方共同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并支付六成尾款,最后交付剩余一成尾款。过户需提交双方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税费收据、买卖合同和所有权证书,并亲自到场签名。无法到场的需办理授权委托书。

安置房买卖合同在法律体系中受保障,其有效性基于签署人合法身份、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体现双方真实意愿与行动自由。只要满足这些条件,合同即具备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