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竣工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2、由竣工验收小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
3、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
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4、验收组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天范围内向备案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
建筑法》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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