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遗产继承精选解答 > 录音遗嘱怎么说

录音遗嘱怎么说

时间:2025.02.23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082人
律师解析:
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
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
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章娜律师

上海沪元律师事务所

从业12年资深婚姻家事,劳动纠纷律师,长期从事民商事诉讼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劳动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事继承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多个领域均有十多年的诉讼经验;已为1000+当事人解决婚姻家事法律问题。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