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录音开始时,
遗嘱人、
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
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
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
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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