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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盗窃案初次开庭会不会宣判

时间:2025.02.21 标签: 刑事辩护 经济犯罪辩护 阅读:1013人
律师解答:
不一定会宣判。
律师解析:
法院审理盗窃案初次开庭不一定会宣判。盗窃案的审理期限为,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58条规定的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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