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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罪既遂如何处罚

时间:2025.05.29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1311人
律师解析:
招摇撞骗罪既遂应当这样处罚
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行为人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应依照前述规定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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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贻军律师

广东律盛律师事务所

李贻军律师毕业于四大政法院校之一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为广东律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系全国律师协会和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从事法律职业15年,处理了大量的民事纠纷与刑事纠纷,李律师丰富的理论知识与大量的实践相结合,办理了数千宗案件,尤其擅长股权转让,债务债权,劳动争议,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及婚姻家庭事宜,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李贻军律师对待工作兢兢业业,利用自身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熟练的实战经验,充分的保障了客户的权益,得到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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