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沪(南京)律师事务所
姜超,江苏苏沪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民革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委员会委员,执业8年,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娴熟的办案技能, 善于从众多实务案例中总结经验。在办理案件中,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很好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及家属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重大复杂民商事案件、公司法律顾问。 咨询电话: 15251897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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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未明文规定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父母离世能否返家探视或处理丧事。当事人可向中队管教干部提交书面申请,阐述理由。保释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与审判,要求其提供担保和保证金的强制性措施,服刑人员不能通过保释返家处理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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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证据支持的情况下,警方对诽谤行为的处理会视情况而定。如果诽谤涉及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可能构成犯罪,受害人可报案。若未达违法程度,警方会调查核实,可能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建议受害人收集证据并提起诉讼。诽谤是自诉案件,需受害人举证。若损害不大,也可考虑民事途径求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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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满足法律条文和特定条件下,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分子可获缓刑。条件包括:被判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轻微,真诚悔过,不再犯相同或类似罪行,且缓刑不会给社区带来严重影响。未满18岁、孕期或75岁以上者应保障缓刑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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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宣布对被告实行实际监禁后,被告须立即离家。判决书送达被告并经过15个工作日生效后,需按判决要求执行。如被告未履行或拒绝履行,对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判决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被告必须遵守,否则将面临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