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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卖了已过户漏水还用负责吗

时间:2025.05.07 标签: 建设工程纠纷 工程质量纠纷 阅读:1417人
律师解析:
不论多久出现这样的情况,只要卖家已在房屋交易之前如实告知房屋瑕疵或买受人已明知瑕疵的,则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否则,出卖人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房屋漏水属于购房存在瑕疵,一般情况下房产仅有一般瑕疵,不影响主体功能使用的话,是不能够直接退的。
当然,卖方负有瑕疵修缮的责任,如果漏水比较严重,已经影响到正常居住,法律规定卖方应当进行维修并承担一定合同责任,如果经维修后仍然存在漏水的,买房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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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论多久出现这样的情况,只要卖家已在房屋交易之前如实告知房屋瑕疵或买受人已明知瑕疵的,则出卖人不承担责任。否则,出卖人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房屋漏水属于购房存在瑕疵,一般情...... 更多>>
陈功律师

上海博和汉商(盐城)律师事务所

1.从事建筑行业十余年,擅长建筑工程案件。 2.盐城首期刑辩班优秀学员,擅长刑事案件:办理过多起成功案例,诈骗罪2个亿成功变更罪名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成功办理取保,盗窃罪成功不予起诉,协助组织卖淫案件成功不起诉等等案件,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3.婚姻,交通,民间借贷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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