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现行规定,若第一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尚未将其全部偿还完毕,那么在购买第二处房产时将无法再次运用公积金进行贷款。值得注意的是,公积金贷款的政策以“住房证明”为准导,并不承认借款人曾经历史上承担过贷款。只有在偿还完第一笔公积金贷款之后,才能有资格通过第二套房产来使用公积金贷款,否则将不得不选择商业贷款作为替代方式。

看具体的情况。如果第一套住房选择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在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时,只能选择商业贷款。如果第一套住房选择公积金贷款,第二套还想要选择公积金贷款时,就必须先把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还清,才能再申请。

公积金还清后,需间隔六个月才能申请二套房贷款。若购买二套房未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在取得二套房产权证后的六个月内,凭借产权证、购房合同和发票等材料,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若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时尚未偿清,购买二套房则无法再申请公积金贷款。我们优先考虑房产确认,而非贷款记录。仅当首套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方有资格再次申请公积金购房。否则,需考虑商业贷款。

若您前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则无法再次申请。需先全额偿还,方可申请新贷款。期间可考虑商业贷款作为替代。公积金贷款是缴纳公积金的职工享有的贷款权利,未还清前不可重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