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达(漳州)律师事务所
刘琬龙律师,原系军队律师,之前在军队服役十多年,后转业为地方专职律师。现供职于福建建达(漳州)律师事务所,继续保持其诚实、正直、勤勉、尽责的工作作风为当事人服务。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及债权债务等相关纠纷的处理,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及各类合同纠纷的处理,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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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夫妻离婚时,对于未成年子女监护人的选择,特别是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儿童,应该尊重他们随父或随母生活的意愿,因为他们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但是,这并不是唯一的标准。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生活环境等因素,以孩子的最佳成长为首要考虑,最终裁定抚养权的归属。

我国法律规定,八岁以上子女在父母离婚时有自主选择权,父母需尊重其意愿。即使离婚后,子女仍是双方合法子女。不满两周岁子女通常判给母亲,但如母亲有严重疾病、未尽抚养义务等情形,可交父亲抚养。双方同意且不影响子女健康,也可让父亲抚养。两周岁以上子女,父母均有抚养权,但如一方绝育、子女已长期跟随其生活、无其他子女或有利于子女成长等情形,法院会优先考虑判给该方抚养。

人民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时,如果孩子达到八周岁以上的,应该听取孩子的意见。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我国法律规定,八岁以上子女在父母离婚时有自主选择权,父母需尊重其意愿。即使离婚后,子女仍是双方合法子女。不满两周岁子女通常判给母亲,但如母亲有严重疾病、未尽抚养义务等情形,可交父亲抚养。双方同意且不影响子女健康,也可让父亲抚养。两周岁以上子女,父母均有抚养权,但如一方绝育、子女已长期跟随其生活、无其他子女或有利于子女成长等情形,法院会优先考虑判给该方抚养。

当父母离婚时,子女有权选择与哪位家长生活,但需满足条件:孩子已满八周岁。依据我国法律,抚养事宜由父母商量,孩子利益优先。若孩子满八周岁,其意愿应受尊重。但法院会综合考量各方因素做出最终裁决,以有利于孩子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