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捷律师事务所
蔡明红律师毕业于福建农业大学,2008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至今,2012年在浙江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专业毕业(在职)。本科在校期间2008年以高分考取律师资格,现为江西赣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蔡明红律师具有丰厚的法学功底和实践经验,条理清晰、思维缜密,尤其擅长民商事诉讼。 2008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自执业至今,蔡律师办理了1200余件各类案件,其中民商事案件800余件(涵盖婚姻家庭、继承分配、劳动及工伤纠纷、侵权赔偿、交通事故索赔、债权债务、合同法律事务、房地产、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刑事案件150余件、参与其他的各类调解、商务谈判共计200余次、其他案件50余件。 数十年来,办理的案件1200余件,其中的典型案件约300余件,篇幅限制,难以一一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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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不限制因疾病导致的离婚,但逃避扶养责任的离婚诉求可能不被支持。婚姻破裂需法院判定。离婚后患病方经济困难,健康方需提供适当援助,协商不成可由法院裁决。

我国法律不限制因疾病导致的离婚,但逃避扶养责任的离婚诉求可能不被支持。婚姻破裂需法院判定。离婚后患病方经济困难,健康方需提供适当援助,协商不成可由法院裁决。

在精神疾病患者离婚案件中,无论哪方患病,另一方均有权离婚。涉及民事诉讼,间歇性患者意识清醒时可自愿协商。患病方未经有效治疗或婚前隐瞒病情、明知对方有病仍结婚、长期治疗无效等情况下,婚姻关系可能因事实破裂而被法院判决离婚。即使协商无果,依法可获准离婚。

夫妻一方患病时,另一方有权提出离婚申请。但法院在审理时,主要依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而非仅考虑疾病因素。若法院因特殊原因判决离婚,可能导致病人无法得到妥善照顾。因此,法院会慎重考虑,但离婚的可能性仍存在。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离婚后孩子患病,另一方是不是要给医药费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