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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买房合同一个人签字有效吗

时间:2025.07.31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926人
律师解析:
1.若房子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购房合同仅一人签字是有效的,因为个人对自己财产有自主处置权。
2.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需双方共同签字才有效。
不过,若买房人有理由相信签字方有代理权限,合同也可能有效,后续另一方不能随意否认。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系夫妻关系,二人计划购置一套房产。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恰逢小朱出差在外,小丽便独自与卖方小胡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部分定金。小朱回来后,以自己未签字为由,认为合同无效,要求卖方退还定金,而小胡则坚持合同有效,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购房合同只有小丽一人签字,但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购买的情况。通常来说,夫妻一方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的涉及共同财产的合同,若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合同是有效的。在此案中,小胡有理由认为小丽签订合同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2、如果小朱能证明小胡知晓其不同意购房等特殊情况,那么合同的效力可能受到影响。但仅以自己未签字就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退还定金,一般是难以得到法律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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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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