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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定金纠纷诉讼时效怎么规定

时间:2025.07.31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885人
律师解析:
1.房屋买卖定金纠纷诉讼时效按《民法典》普通诉讼时效算,是三年,从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
2.三年内,若有权利人提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权利人起诉仲裁等情况,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3.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保护,但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处理纠纷要在时效内主张权利,防止丧失胜诉权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小朱支付定金。后小胡因自身原因无法按约卖房,小朱权利受损。小朱起初未采取行动,三年诉讼时效快到期时,小朱向小胡提出继续履行合同的请求,小胡未明确答复。之后小朱又搁置此事,直至距离权利受损超过二十年才向法院起诉要求小胡双倍返还定金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房屋买卖定金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算。小朱在知道小胡违约时起,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2、小朱在三年时效快到期时向小胡提出履行请求,诉讼时效发生中断,自中断时起重新计算。但小朱之后又搁置,且自权利受损超过二十年才起诉,法院通常不予保护,小朱很可能因时效问题丧失胜诉权,除非有特殊情况经法院批准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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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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