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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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致人死亡的赔偿金额,主要由保险合同金额、事故责任认定等因素决定。如果购买了全险,保额足够覆盖受害者的损失,且未触发免赔事项,那就不需要自己掏钱赔偿了。但如果赔偿金额超过了保额上限,或者触发了免赔条款,比如酒驾、逃逸,那就需要自己承担超出的部分和免赔的部分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只有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因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情形,才能认定为工伤。因此,在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遭遇交通意外并承担主要责任的情况下,通常不属于工伤范畴。

发生车祸若全责在自己,应主动承担对受害者的经济损失赔付,包括诊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及交通住宿费等。若受害者残疾,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辅助器械费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优先由交强险保险公司赔偿,超出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租赁汽车发生车祸,一般驾驶人负责赔偿,但有车险可向保险公司请求补偿。保险公司按保额赔付,超出部分个人承担。擅自离开事故现场可能导致无法索赔,需提供完整理赔材料。机动车事故责任划分:强制保险先行补偿,过错方全责或双方同等责任时按比例赔偿;与非机动车/行人事故,机动车无过错时最多承担10%责任。如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机动车责任可能减轻。

具体情况需结合实例分析。保险公司必须严格确认事故方是否已投保,并详细核查保险种类及相关重要信息。这一流程至关重要,关乎公司风险控制和客户权益保障。通过精准判断,确保每一份保险都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客户在意外发生时提供坚实后盾。同时,这也是保险公司专业性和责任心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