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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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借条里的那个违约金,其实每天具体多少钱并没有一个定数。一般来说,这个违约金不能太夸张了,也不能少到没办法弥补你受到的损失。通常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很多因素,看看这个违约金到底合不合理。比如说,如果违约金太高了,你就可以去法院申请降低一点;但是如果违约金太少了,那守约的那个人就可以去法院要求提高一些。

这主要还是看你们当时怎么商量的,不过记住,违约金的数目千万别超过因为违约而产生的实际损失。如果你们在借条里约定的违约金太高或者太低,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是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来调整的。所以说,借条上每天的违约金应该根据借款合同的具体条款和你自己的违约情况来决定。如果违约金的数目过高或者过低,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会根据实际损失和公平原则来帮你调整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可自由协商设定违约金,但必须确保其金额与实际损失紧密相符。若发现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法院或仲裁部门将依照当事人的请求适度提高或降低违约金标准。然而,本条款却未明确划定欠条违约金每日的最大限额。正常情况下,违约金的额度应以合同约定为准以及实际损失为参照进行确定。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明确规定,当事人之间可以自由设定违约金责任,然而,所约定的违约金金额应与因僭用行为给对方带来的实际损失相匹配。若违约金的金额低于实际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根据申请予以适度提高;反之,若违约金的金额远超实际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亦可根据申请适当降低。在借款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违约金的金额应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明确规定,当事人拥有自行协商违约金的权利,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约定的违约金不受任何限制。换言之,在借贷关系中,每天固定数目作为违约金的条款是被允许的,只要该约定是从真正意义上源于双方同意,并且没有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也没有与公共秩序、优良道德造成冲突,就可以认定为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