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子女有父母明确授权,比如有书面委托书,替父母签房屋买卖协议是有效的,此协议对父母有约束力。
2.若没有授权但事后父母追认了子女的签字行为,协议同样有效,等同于父母认可该交易。
3.若既无授权,父母事后也不认可,子女签字的协议无效,无法约束父母。
案情回顾:小朱想出售父母名下一套房屋,便以父母名义与小胡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并替父母签了字。小胡支付了
定金后,小朱父母得知此事,坚决不同意出售该房屋。小胡认为协议有效,要求小朱父母继续履行协议;而小朱父母则称小朱无权
代签,协议无效。双方为此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行为人没有
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
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本案中小朱替父母签字,若没有得到父母的授权或事后追认,其代签行为属于无权代理。
2、小胡在签订协议时,应当审查小朱是否有
代理权限。如果小胡没有尽到合理审查义务,那么协议对小朱父母不发生效力,小朱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应退还小胡定金并承担一定
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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