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同居精选解答 > 男方婚外同居妻子是否有赔偿

男方婚外同居妻子是否有赔偿

时间:2025.07.26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265人
律师解析:
1.若男方婚外同居离婚,妻子作为无过错方,可请求物质与精神损害赔偿
2.妻子应在离婚诉讼时提出赔偿请求;
协议离婚,可在登记后起诉,但协议中已放弃的除外。
3.妻子主张赔偿,要提供居住证明证人证言证据,证明男方婚外同居事实。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后来小朱与小静婚外同居,小丽发现后决定与小朱离婚。小丽要求小朱给予损害赔偿,小朱却认为小丽没有证据证明他婚外同居,不应赔偿。双方因此在离婚赔偿问题上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本案中若小朱确实存在与小静婚外同居且导致与小丽离婚的情况,小丽作为无过错方有权利提出赔偿请求。
2、小丽作为无过错方,若通过诉讼离婚需在离婚诉讼时提出赔偿请求;若协议离婚,可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向法院提出,但协议离婚时已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除外。同时,小丽要主张赔偿需举证证明小朱存在婚外同居的事实,例如提供居住证明、证人证言等证据。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