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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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民事责任的判定: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条例中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实际使用人为侵权方,则需负有补充责任。2.另一方面,假若车主并未投保此类保险,这涉及到法律衔接的问题,然而根据本人的观点,无论是车主还是实际使用者均应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对于刑事责任的考虑:假设车主在已知晓被借用人并不具备合法驾驶资格的情况下,仍然将车辆出借出去。

在车辆所有者将车辆出租予司机并发生交通事故时,其所应负有的法律责任依据的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宣告的事故责任来决定的。如果公安机关发现,此次事故中需要驾车人员承担主要或次要责任,那么如果车主存在过错(例如知道对方没有驾照、醉酒或者服用麻醉药品等情况下)便会被视为共同侵权人而需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而如果车主并无过错的话,则无需为事故承担任何刑事或民事责任。

负责任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把车借给无证驾驶并贩毒车主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出借人是否知情。明知对方无驾驶证仍借车给其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出借人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明知对方没有驾驶证仍然将车辆借给对方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出借人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赔偿责任。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