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房屋信息、价格及付款方式等。
2.买方调查
房屋产权,核实真实性、完整性,确认有无
抵押、查封等情况。
3.需贷款的买方,向银行
申请贷款,获批后银行出具承诺函。
4.双方共同向登记机构申请
过户,提交材料并缴纳
契税、
增值税等。
审核通过后办
产权转移。
5.卖方交房,结清费用,完成物业交割,交易结束。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达成
二手房买卖意向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房屋基本情况、价格及付款方式等。小朱对房屋产权调查时发现该房屋存在抵押情况,小丽称抵押不影响交易,会尽快解决。小朱需贷款
购房,向银行申请贷款获批。双方前往
不动产登记机构过户,小朱认为小丽未解决抵押问题不应过户,小丽则坚持按合同继续。双方就过户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房屋存在抵押等权利受限情况时进行交易存在风险。小丽虽承诺解决抵押问题,但在未解决前要求过户,可能违反诚信原则。
2、小朱对房屋产权调查发现抵押情况后提出异议是合理的,其维护自身权益避免后续风险的行为应得到支持。双方应先解决抵押问题,待房屋
产权清晰无瑕疵后再办理过户等后续手续,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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