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人没在家可以暂缓执行吗
时间:2025.07.06
标签:
行政类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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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
拘留人没在家,不意味着就能
暂缓执行。
2.若被
处罚人不服
行政拘留决定,申请复议或
诉讼后,可向公安机关申请暂缓执行。
公安机关觉得无社会危险,被处罚人或亲属提供合格
担保人,或按每日两百元交
保证金,处罚决定能暂缓。
3.没在家并非法定暂缓理由,要按程序
符合条件申请,仅人不在家,公安机关一般不批准。
案情回顾:小朱因违反
治安管理规定被公安机关决定行政拘留。执行拘留时发现小朱没在家,小朱
家属以小朱没在家为由,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未同意该申请,小朱家属对此存在异议,认为没在家就应暂缓执行。
案情分析:1、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
行政复议、提起
行政诉讼时,可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
执行申请。同时需满足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且由被处罚人或其
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等条件,行政拘留处罚决定才可暂缓执行。
2、小朱家属仅以小朱没在家为由申请暂缓执行,这并非法定的暂缓执行理由,不符合法定暂缓执行情形,所以公安机关通常不会同意暂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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