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被处罚人对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不服时,有合法的救济途径,即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来表达异议,同时还能向公安机关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2)公安机关会对暂缓执行的申请进行审查,判断是否会发生社会危险。若认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被处罚人有两种方式来实现暂缓执行,一是由本人或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二是按每日二百元标准交纳保证金。
(3)担保人有严格的条件限制,需与本案无牵连,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限,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并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4)若被处罚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执行,保证金会被没收上缴国库,且仍需执行行政拘留。
提醒: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有相应的程序和条件,被处罚人应严格遵守。若存在逃避执行的行为,会面临保证金没收及继续执行拘留的后果,建议有疑问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一)若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可先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之后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二)申请时,需让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三)可选择由被处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担保人要与本案无牵连,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限制,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也可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
(四)要避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执行,否则保证金会被没收上缴国库,且仍要执行行政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1.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决定,申请复议或诉讼时,可向公安机关申请暂缓执行。若公安机关觉得无社会危险,被处罚人或其近亲属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按每日二百元交保证金,处罚决定可暂缓。
2.担保人要与本案无牵连,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不受限,在当地有户口和住所,有担保能力。
3.若被处罚人逃避执行,保证金会被没收上缴,且仍要执行拘留。
结论: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或诉讼时可申请暂缓执行,符合条件并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处罚决定可暂缓;担保人有特定条件;若被处罚人逃避执行,保证金没收且仍要执行拘留。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处罚人对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不服,在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时,有权利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申请。当公安机关判断暂缓执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被处罚人或其近亲属提供符合特定条件的担保人,如与本案无牵连、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限、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或者按每日二百元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就能暂缓执行。不过,如果被处罚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执行,保证金会被没收上缴国库,并且依然要执行行政拘留。若大家在这方面有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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