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哲律师事务所
侍兴兴,江苏法哲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南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具有法院、检察院、报社等工作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及婚姻案件、民间借贷的处理和调解。处理大量未成年及精神病、聋哑人法律援助案件,并作为灌云县第一期《普法讲堂》嘉宾进行普法宣传,热衷为基层普法与提供法律帮助,且在办理多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了许多其预期未考虑到的权益,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与信任。 个人宗旨:增加自己的工作量,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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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规规定的“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构成要件包括:一是主观故意,即明知而为之;二是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人均可构成;三是客体为国家对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制度;四是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才能构成伪造居民身份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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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父母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需承担赔偿责任,这对已满18岁的公民尤为重要。自18岁起,他们已成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于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如能以劳动获得稳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也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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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归还的行为。此罪行侵犯的是他人财产所有权,主观上需具备故意,过失不构成此罪。侵占罪的实施者可以是任何年龄段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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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聚众斗殴罪行进行无罪辩护,应先确认被告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若存在有利于被告人的法律证据或情节,必须提出。最终,审判庭将结合案件事实及法律,判断被告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及量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