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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下降怎样维权

时间:2025.07.01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075人
律师解析:
1.一般而言,房价下降很难通过法律维权。
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基于市场情况自愿签订的,房价波动属正常市场风险,卖方无需因房价下降对买方补偿或担责。
2.不过,若开发商有虚假宣传、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等违约行为,即便房价下降,买方也能追究其责任,可要求赔偿损失解除合同等。
3.买方要收集开发商违约证据,如宣传资料等。
先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消协投诉、申请仲裁起诉

案情回顾:

小朱购买了一套房产,购房后房价下降,小朱认为开发商应给予补偿。但开发商以房价波动属正常市场风险为由拒绝。然而,小朱发现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宣传资料中承诺的配套设施并未兑现。小朱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基于市场行情、自愿平等签订,房价波动属于市场正常风险,卖方无义务因房价下降对买方补偿或承担责任。
2、但本案中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的违约行为,小朱可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小朱需收集开发商虚假宣传的相关证据,如宣传资料、合同条款等,先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消协投诉、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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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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