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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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交易合同代签行为的法律效力及其相关规定来源于哪些法律法规本条法律依据源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第一百七十一条。

电子版二手车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电子版本形式的合同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双方自愿签署合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任何形式。而在书面形式中,合同书、信函、电报、电传、传真以及其他能够以实体形式呈现其所承载内容的形式均被认可。此外,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以实体形式呈现其所承载内容,并且可以随时进行查阅和调用的数据电文,也将被视为书面形式。

以下情况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3、以欺诈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5、乘人之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双方私下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有效。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二手房产交易协议的合法性至关重要,无效情形包括: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权利能力者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签署;欺诈或威胁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被迫或恶意勾结损害各方权益;无书面协议及证据支持。这些情况下,协议均不具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