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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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问刑事犯罪嫌疑者通常由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执行,至少两人进行。犯罪嫌疑人被关押后,侦查人员有权在看守所内审问。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需公安机关批准并使用传唤证,现场发现的可口头传唤并记录。公安机关需说明传唤原因和依据,拒不接受或逃避者可采取强制措施。

传唤犯罪嫌疑人是为了更加了解案件事实,收集证据。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传唤犯罪嫌疑人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接受讯问。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并未明文规定刑事传唤需通知其家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明确规定,在无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正式拘捕的情况下,公安部门在实施传唤行为时,须向犯罪嫌疑人提供相应的传唤证明文件以及工作证件;如遇特殊情形,亦可采取口头传唤方式。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并未明文规定刑事传唤需通知其家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明确规定,在无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正式拘捕的情况下,公安部门在实施传唤行为时,须向犯罪嫌疑人提供相应的传唤证明文件以及工作证件;如遇特殊情形,亦可采取口头传唤方式。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之一,讯问嫌疑人的,要立案才能进行的,如果是询问则不需要立案。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先立案吗,可以阅读本文,对此问题进行详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