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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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父母在子女婚前出资购房,一般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则视为对夫妻的赠与,除非明确表示仅赠与一方。若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且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处理,否则法院会判决房产归登记方,并由其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

法律上,父母在子女婚前出资购房,一般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则视为对夫妻的赠与,除非明确表示仅赠与一方。若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且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处理,否则法院会判决房产归登记方,并由其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

如果一个人在结婚前用自己的钱买了房子,并且只写了自己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就是他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结婚后,他和配偶一起用共同财产还房贷,或者双方在婚姻协议中约定房子是共有的,那么这个房子就是夫妻共同的财产,两人都有平等的支配权。

仅婚姻期间所得财产视为夫妻共有,婚前已存在的财产归未婚方所有,除非女方在不动产管理机构中将配偶列为共有人。如某人在婚前全款购房或已还清贷款并取得房产证,则该房产归其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一定是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在婚前获得的存款,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期间获得的存款,若没有特殊约定的话,原则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约定婚后一方取得的存款属于个人财产的话,那此时就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