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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离婚前把房子赠与儿女

时间:2025.06.16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964人
律师解析:
1.离婚前可以把房子赠与儿女。
若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单独赠与可能无效。
因为婚姻期间所得财产通常是共同财产,处理时需双方协商一致
2.若要赠与,夫妻最好一起办手续,签书面合同并及时过户,完成过户后房子归儿女。
3.若离婚分割财产时,发现赠与是为恶意转移财产,另一方有权让法院撤销赠与、追回房屋。
所以赠与要合法,避免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在两人准备离婚前,小朱瞒着小丽将夫妻共有的一套房子赠与了儿子小胡,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小丽得知后,认为小朱单方面的赠与行为无效,要求撤销该赠与,追回房屋,小朱则认为房子已经过户给儿子,赠与行为有效,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共同财产,处分共同财产需双方协商一致。小朱单方面将夫妻共同房产赠与儿子,该行为存在效力瑕疵。
2、若小朱存在恶意转移财产以逃避离婚财产分割的情形,小丽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赠与行为,追回房屋。建议夫妻若要赠与房产给儿女,应共同办理赠与手续,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并及时办理过户登记,以确保赠与行为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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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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