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公安机关若认为
被拘留人需
逮捕,通常要在
拘留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
特殊情况,提请时间可延长1-4日。
流窜、多次、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时间能延至30日。
2.检察院收到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
批捕。
若不批捕,公安要立即放人。
3.一般从拘留到逮捕,最长14天;
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37天。
案情回顾:小朱因涉嫌
盗窃被公安机关拘留。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对小朱进行逮捕,遂开始按程序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小朱
家属对拘留到逮捕的时间规定存在疑问,认为公安机关可能存在超期处理情况,与公安机关就时间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认为需要逮捕的,一般应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1日至4日;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30日。
2、人民检察院应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若不批准,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所以,一般情况下,从拘留到
逮捕令下来最长是14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是37天。需根据小朱实际情况判断公安机关是否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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