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我骑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但施工单位修路,并没有在施工地点放在警示提醒,导致我骑车摔伤,夜晚也看不清,我骑车也超过时速25公里每小时,这种责任该属谁的过错?
这种情况双方都有过错。施工单位未设警示提醒,存在明显过错;你骑车超时速25公里每小时,也有一定过错。解决方案是先收集现场证据,如照片、视频等,证明施工单位未设警示。之后可与施工方协商赔偿,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要求施工方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具体责任划分由法院判定。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