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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的律师会见是什么程序

时间:2025.06.10 标签: 刑事辩护 强制措施 阅读:928人
律师解析:
1.律师会见在押人员,要带律师执业证、律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先联系看守所预约并提交材料,看守所审核无误后安排会见。
2.会见时,律师能了解案情、提供咨询。
涉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侦查期会见要经侦查机关许可。
3.会见要遵守看守所规定,不能传违禁品、干扰监管。
若会见权受阻碍,可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维权。

案情回顾:

小朱是一名律师,受犯罪嫌疑人小静家属委托,要会见在押的小静。小朱准备好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后,提前联系看守所预约并提交材料。然而,看守所却以材料格式不符为由拒绝安排会见,但小朱认为自己的材料并无问题。该案件不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小朱面临会见权受阻的情况。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经看守所查验无误后应安排会见。小朱已按要求准备材料,看守所不应以格式不符为由拒绝,其做法可能侵犯了小朱的会见权。
2、若小朱的会见权受阻,他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以此维护自身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整个会见过程小朱需遵守看守所规定,不得传递违禁物品、干扰监管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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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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