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
土地使用年限有限制,不同用途土地年限不同,居住用地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2.开发商拿地时土地使用期限就定了,预售合同要明确土地使用年限,从开发商取得
土地使用权开始算,即便房子没建成,年限计算也不中断。
3.
购房者要留意合同里土地使用年限条款,防止因年限短影响房屋价值和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何打算购买一套预售
商品房,与开发商
签订合同。在签约时,小何未仔细查看土地使用年限条款。入住后,小何发现该地块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只剩下20年。小何认为开发商未明确告知土地使用年限情况,影响了房屋价值,要求开发商给予补偿,开发商则称合同已标注,拒绝补偿。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土地使用年限依用途而定,商业用地为40年,且预售合同应明确土地使用年限,自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算。本案中开发商虽在合同标注,但未充分提醒小何,有一定的告知不充分之责。
2、小何自身也存在疏忽,未仔细查看合同中土地使用年限条款。土地使用年限较短确实可能影响房屋价值和小何权益,双方可进一步协商补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小何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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