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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社保金是共同财产吗

时间:2025.06.04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849人
律师解析:
1.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实际拿到或应拿到的基本养老金,算夫妻共同财产
2.依据法律,《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
3.实践里,社保金类型多样,只有婚姻期间积累的基本养老金可在离婚时分割,像有明确个人财产性质的商业保险不算。
判断关键就看是否符合上述养老金情况。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朱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后来两人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在分割财产时,小丽认为小朱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进行分割,而小朱则觉得这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不应分割,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小朱在与小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领取基本养老金,符合这一规定。
2、实践中,社保金包含多种类型,基本养老金属于共同财产范围,像小朱的养老保险金在婚姻存续期间积累的部分,离婚时可进行分割。所以小丽要求分割小朱基本养老金的主张于法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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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婚姻存续期间能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 更多>>
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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