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对子女均有抚养义务,通常无需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若夫妻分居,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数额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法定抚养义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时,双方均直接履行抚养义务,因此一般不存在一方给另一方抚养费的情况。若夫妻分居,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法直接照顾子女,需通过支付抚养费履行义务。抚养费数额的确定需考虑三个因素,一是子女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负担能力,三是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调整。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如果遇到分居后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或对抚养费数额、给付方式有争议的情况,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子女均承担法定抚养义务,通常不存在一方直接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但夫妻分居时,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向子女支付抚养费。
1.抚养费数额的确定需结合子女实际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三个维度。
2.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通常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固定收入者的给付比例确定;存在特殊情况时,比如子女有大额医疗支出或父母一方经济困难,可适当调整比例。
4.抚养费应优先选择定期给付的方式,若父母一方具备相应经济条件,也可一次性给付全部或部分费用。
法律分析:
(1)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时,对子女均承担抚养义务,通常不存在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情形。若夫妻处于分居状态,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向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该费用用于子女的日常生活、教育、医疗等支出。
(2)抚养费数额的确定需综合三个因素,分别是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及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存在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该比例。
(3)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以定期给付为常见形式,例如按月或按季度支付;若支付方有条件一次性支付全部抚养费,也可选择一次性给付。
提醒:
分居期间若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利;抚养费数额并非一成不变,后续若子女实际需求增加或父母负担能力发生显著变化,可向法院申请调整抚养费数额。
(一)夫妻分居期间,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向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抚养费,不能以婚姻关系仍存续为由拒绝履行抚养义务。
(二)抚养费数额需结合三个因素确定,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每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按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调整比例。
(四)抚养费一般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相关条款
第四十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专业解答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转移共同财产该怎么办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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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答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解析 有配偶者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恋爱并赠与财物,如该财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经配偶同意的赠与行为系无权处分,非经追认赠与行为不发生效力,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一般予以支持。 如该财物属于赠与方个人财产,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
律师解析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转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而且可以搜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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