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一房两卖不一定是诈骗,判定关键在于
卖房者有无
非法占有购房款的故意。
2.若卖房者故意一房两卖,收款后潜逃,可能构成
合同诈骗罪。
但因误解或愿担责
赔偿的,通常属民事违约。
3.购房者遇此情况,可先协商
退款赔偿。
协商无果,
收集证据起诉要求担责赔偿。
怀疑诈骗可
报案,由警方侦查。
案情回顾:小许将自己名下一套房屋卖给小李,
签订合同并收取房款后,又将该房屋卖给小胡,再次收取房款。小李得知后要求小许退款赔偿,小许表示愿意承担
违约责任。而小胡认为小许故意
欺诈,要求追究其
刑事责任,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判断小许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关键在于其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购房款的故意。若小许明知房屋已卖给小李仍卖给小胡,且有携款潜逃等行为,则可能构成
合同诈骗罪;若只是存在误解或愿意承担违约责任,一般属于民事
违约行为。本案中小许表示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初步判断更倾向于民事违约。
2、小李和小胡可先与小许协商退款赔偿事宜;协商不成,他们可以收集相关
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
证据,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小许承担违约责任,
赔偿损失。若他们怀疑小许诈骗,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侦查判断是否构成
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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