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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必须本人去吗

时间:2025.05.26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834人
律师解析:
1.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不一定要本人去。
当事人可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时要出具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且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日期。
2.若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可撤销合同的情况,本人亲自到场说明情况,更利于准确判断和处理。
但只要授权委托合法有效,代理人就能代办理撤销手续。

案情回顾:

小朱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因一些原因想撤销该合同。
小朱工作繁忙无法亲自前往办理,便想委托朋友小丽帮忙。
但开发商认为必须本人来办理撤销手续,否则不予受理。
小朱觉得依据法律规定可以委托他人,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合同撤销事宜。
小朱向小丽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内容,且该授权委托书由小朱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日期后,小丽作为代理人就可以代为办理合同撤销手续。
2、虽然在涉及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导致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时,本人亲自到场说明情况可能更有助于准确判断和处理,但从法律程序上,只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就能够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撤销手续。
所以开发商以必须本人办理为由拒绝小朱委托的小丽办理撤销手续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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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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