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调解时对方不到场,需按调解性质区别处理:
人民调解中,对方无故不到场,可再次沟通讲清调解好处,争取配合;若其仍拒绝,可建议
当事人起诉解决。
法院调解时,被告无故不到场,法院可
缺席判决;原告无故不到场,按
撤诉处理。
诉讼中,法院会依法公正裁判,不会偏袒。
遇到对方不到场,按调解性质采取措施维权。
案情回顾:小何与小李
发生纠纷,双方同意通过调解解决。
在人民调解阶段,约定调解时小李无正当理由未到场。
调解人员与小李沟通,说明调解好处,但小李仍拒绝。
小何无奈,考虑
向法院起诉。
后来小何向法院起诉,进入法院调解环节,
传票传唤后,小李依旧无正当理由不到场,而小何按时到场,案件后续待处理。
案情分析:1、在人民调解中,小李无正当理由不到场,调解人员已按规定再次沟通争取其配合,小李仍拒绝,此时小何有权向法院起诉解决
纠纷,这符合人民调解的处理流程。
2、在法院调解阶段,小李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场,若其为被告,法院可缺席判决;若小何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场,则按撤诉处理。
法院会依据法律和事实公正裁判,不会因一方缺席调解而偏袒另一方。
小何可根据此规定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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