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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介购房房主未按时交房过户怎么办

时间:2025.05.2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336人
律师解析:
1.先查看购房合同里交房和过户时间的约定,若房主未按时履行,属于违约。
2.书面催告房主,限定合理时间履行义务,保留好催告证据
催告后仍不履行,可依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如要求支付违约金
合同没约定的,可主张实际损失。
3.协商不成可诉讼,向法院提交合同、催告函、损失证明等证据,请求房主履行义务并担责。
诉讼中配合法院推进审理,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房主小李签订购房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交房及过户时间。然而交房期限已过,小李却未履行交房及过户义务。小朱认为小李构成违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小李则称自己有特殊原因才未能按时履行,不承认违约。小朱书面催告小李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保留证据,但小李仍未履行,双方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查看购房合同可知,小李未按时履行交房及过户义务构成违约。小朱书面催告小李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符合法定程序。
2、小朱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追究小李的违约责任。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按约定计算;若未约定,小朱可主张因小李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小朱可向法院提交购房合同、催告函、相关损失证明等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小李履行交房及过户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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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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