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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恶意拖欠咋处理

时间:2025.05.18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060人
律师解析:
1.合同之债里,若有一方恶意拖欠货款债务,另一方有权按民法典规定,要求违约方继续履约、补救或赔偿损失
若对方不履行,可起诉强制其执行。
2.民间借贷中,若有人恶意拖欠借款出借人可凭借条证据,要求对方返还本金和利息,还能就损失索赔。
3.侵权导致恶意拖欠赔偿,受损方可协商、调解或诉讼维权,要求侵权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具体依实际情况适用法律。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小朱依约交付货物后,小李却恶意拖欠货款。小朱多次催要,小李均拒绝履行付款义务。另外,小静曾借款给小胡,借款到期后,小胡恶意拖欠借款不还,小静拿着借条要求小胡返还本金及利息,小胡也置之不理。

案情分析:

1、在小朱与小李的合同之债中,依据民法典规定,小朱有权要求小李继续履行支付货款的合同义务,若小李拒绝,小朱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强制履行,还能要求小李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因拖欠货款给其造成的损失。
2、对于小静与小胡的民间借贷纠纷,小静凭借借条可主张小胡返还本金及利息。若小胡恶意拖欠造成小静损失,小静有权要求赔偿。小静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要求小胡承担相应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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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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