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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罪立案追诉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时间:2025.05.12 标签: 婚姻家庭 收养赡养 阅读:1040人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遗弃罪指的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本来负有扶养义务,却拒绝履行,且情节恶劣的行为。
下面为你详细介绍遗弃罪的立案追诉条件:
1.主体方面:
必须是在法律上负有扶养义务,并且具备扶养能力的人。
像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夫妻之间,都存在这种法定的扶养义务。
2.行为表现:
体现为拒绝扶养,以不作为的形式呈现。
比如不给被扶养人提供生活费用,对其日常生活不管不顾等。
3.涉及对象:
是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他们在生活上需要他人的照料和帮助。
4.情节要求:
要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
常见情形包括因遗弃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
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依,只能流离失所;
在遗弃过程中,还对被害人进行打骂、虐待等。
当行为符合上述所有条件时,公安机关就会对遗弃罪予以立案追诉。

案情回顾:

小许与小丽系夫妻,育有一患有先天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儿子小胡。小许因嫌弃儿子的病情,不愿承担扶养责任,不仅不提供生活费用,也从不照顾儿子。小丽多次劝说无果,小胡因无人照料,身体状况愈发糟糕。小丽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指控小许遗弃儿子。

案情分析:

1、从主体看,小许作为小胡的父亲,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且具备扶养能力,符合遗弃罪主体条件。
2、小许有拒绝扶养的行为,不提供生活费用、不照顾生活,属于不作为,符合遗弃罪行为要件。
3、小胡年幼且患有先天性疾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是遗弃罪的对象。
4、小胡因被遗弃身体状况变差,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公安机关应予以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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