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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在两人名下咋办

时间:2025.05.12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889人
律师解析:
离婚后,若房子仍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需分不同情况处理:
1.协议离婚且有分割约定:
双方通过协议离婚,并且在离婚协议里对该房屋分割有明确约定的,就按照约定执行。
比如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那么另一方就应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若拒绝配合,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待拿到生效判决后,就能强制过户
2.诉讼离婚已有权属划分:
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已对房屋权属作出清晰划分。
此时,一方可持相关文书要求对方协助办理过户。
若对方不配合,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离婚时未分割房屋:
要是离婚时没有对房屋进行分割,双方可以重新协商。
达成一致的分割协议后,就去办理过户手续。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能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
法院会综合房屋购买情况、双方出资情况以及婚姻存续时长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属,同时确定补偿事宜。

案情回顾:

小何和小丽原是夫妻,二人离婚后,房子仍登记在他们两人名下。若协议离婚时约定房子归小何,小丽却拒绝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若诉讼离婚,法院判决书已明确房子归小丽,小何却不协助过户。若离婚时未分割该房屋,两人就分割事宜协商也未能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

1、若为协议离婚且有房屋分割约定,一方拒绝配合过户,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凭生效判决强制过户。如本案中小丽拒绝配合小何过户,小何可起诉解决。
2、若诉讼离婚,法院文书已划分房屋权属,对方不配合过户,可申请强制执行。即小何不协助小丽过户,小丽可申请强制执行。
3、若离婚时未分割房屋,协商不成,任一方可提起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由法院根据多种因素判决房屋归属及补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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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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