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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给子女买的房子可以收回吗

时间:2025.05.10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880人
律师解析:
1.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
父母作为产权人,可自由处理房产,有权收回。
2.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且为赠与:
通常赠与完成后不可随意撤销。
但子女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时,可撤销赠与收回。
3.借款买房
父母有借据等凭证,可要求子女返还购房款,也能通过诉讼收回出资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母出资为小朱购买了一套房屋,房屋登记在小朱名下。起初父母认为是赠与小朱,但后来小朱不仅不履行对父母的扶养义务,还经常辱骂父母,严重侵害了父母的合法权益。父母遂想要收回当初出资购买的房屋,小朱却以房屋已登记在自己名下为由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由于房屋登记在小朱名下,从赠与角度看,一般赠与完成后不能随意撤销。但本案中小朱严重侵害赠与人(其父母)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符合法定可撤销赠与的情形,父母有权撤销赠与。
2、若父母能证明当初出资是借款买房,且有借据等债权凭证,父母也可主张小朱返还购房款,以此实现收回出资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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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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